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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均衡各地區醫療資源發展,使醫療人力及設施能合理成長並
充分發揮功能,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使每一國民於需要時,均能在
最短時間內得到適當的醫療保健服務,行政院衛生署自七十五年度
開始執行「醫療保健計畫-籌建醫療網計畫」,以建立區域醫療網
及分級醫療作業制度。
醫療網計畫將台灣地區劃分為十七個醫療區域,以區域為單位
規劃醫療人力與設施;由行政院衛生署邀集各有關單位組成「台灣
地區醫療網推動委員會」,負責計畫規劃、推動、聯繫、協調事宜。
各醫療區則由當地醫療衛生相關單位成立「區域醫療網協調委
員會」,研議協商各該區之醫療保健服務相關事宜;又為協助各區
域建立區域醫療服務體系,指定輔導或協辦單位輔導十七個醫療區
域辦理區域內醫療保健服務相關工作,並協助評估、發展各類特殊
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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