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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年作業要點
 
 

96年度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工作項目

九十六年度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主要以輔導醫療機構建立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模式與促進病人安全,及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營造厝邊好醫師,社區好醫院之醫療環境為目標。計畫內容包括下列工作項目,其中第一大項至第四大項為重點事項,其餘為配合事項:
一、輔導醫療機構促進病人安全
 
1.輔導醫療機構建置內部事件通報制度與危機管理機制。推動病人安全工作,以確實執行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
2.輔導醫療院所落實執行安全作業指引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加強醫療機構推動病人安全工作,以確實執行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
3.辦理各類醫事人員重視病人安全及提升醫療品質之教育訓練。
4.配合舉辦九十六年度「病人安全週」活動及規劃辦理區域內病人安全週主題與內容。
5.加強輔導區域內醫療院所建立院內感染控制制度、化學治療安全及新興傳染病防治與生物安全防護與應變等。
6.其他各項提升醫療品質活動及計畫,例如全面品質管理方案、品管圈/醫品圈活動方案、學習型組織方案、臨床路徑與實證醫學等。
  
建構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模式
 
1.加強醫療機構醫事人員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重視品質觀念,並落實執行。
2.加強辦理以「病人為中心」教育訓練與鼓勵進行研究計畫。
3.輔導區域內醫院加強醫病溝通及醫療團隊合作之訓練,推展團隊醫療模式。
4.組成醫院輔導團隊,尤其應協助地區醫院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符合新制醫院評鑑基準規定,通過定期不定時追蹤訪查,以改善各區域之醫療品質及服務水準。
5.輔導區域內提供癌症篩檢、診療醫院,落實「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
  
推展及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營造厝邊好醫師,社區好醫院之醫療環境
 
1.推展及強化社區醫療群與社區公衛群功能,協助組成區域共同照護及社區志工網絡;尤其因應登革熱或禽流感之可能入侵,加強平時防疫之模擬演練,落實發揮社區防疫功能。
2.運用基層醫療品質訪查基準,辦理社區醫療群之診所及衛生所之實地訪查,且依據訪查結果進行追蹤輔導,以建立基層醫療品質評核制度,強化社區醫療品質。
3.輔導地區醫院參與社區醫療,加強與診所醫師建立聯合執業共同照護模式。
4.強化基層院所橫向合作機制,建置區域性臨床檢驗中心、社區藥局、社區防疫與保健門診等,以促進基層醫療資源整合。
5.協調區域內醫療院所建立良好支援合作關係與轉診制度,藉由區域醫療資訊平台之建置,加強垂直整合資源。
6.辦理基層醫師繼續教育及輔導基層醫師接受全人醫學繼續教育成為家庭醫師。
7.強化社區醫療體系對癌症早期症狀及安寧緩和醫療理念之宣導。
  
落實雙向轉診制度
 
1.修訂「雙向轉診轉檢作業要點」及「雙向轉診轉檢之醫療機構手冊」,並於各區網站公告及提供下載。
2.協助推廣醫院施行出院準備服務計畫,建立病人住院日審查制度,推動重症、難症病患出院後之個案管理。
3.加強基層診所醫師與醫院垂直整合,建立診所醫師轉介病人至醫院診治後,轉回診所之後續追蹤機制。
4.協調區域內各級醫療機構辦理雙向轉診、轉檢制度,並訂定目標值、定期檢討及評估歷年成效及定期檢討。
5.醫療機構應指定專人或專責單位辦理轉診業務,並應將處理結果及建議轉知原醫療單位。
6.利用轉診轉檢資訊系統,對區域內各醫療院所轉出、轉入病人與院所別…等資料,製作統計月報表。
7.定期舉辦轉診 / 轉檢相關人員訓練,並記錄辦理受訓場次與人數資料。
8.定期舉辦轉診 / 轉檢以及推廣家庭醫師制度之民眾衛教宣導活動,並記錄受訓場次與人數。
9.配合協助建置推廣社區醫療群與社區公衛群,落實推動雙向轉診,逐步建立本土化家庭醫師制度。
10.各區得評選辦理轉診、轉檢績優單位,並予以公開表揚。
  
辦理各類醫事人員繼續教育訓練
 
1.辦理各類醫事人員、醫務管理人員、衛生行政人員、看護工與外包人員等繼續教育訓練活動,尤應加強各類醫事人員職前訓練,例如新版CPR、傳染病、癌症篩檢與照護、安寧緩和醫療與院內感染及生物安全防護與應變等議題,並輔導醫院建立職前訓練查核表。
2.辦理醫療機構負責醫師及相關主管熟悉管理機制、以病人為中心、病人安全作業與醫學倫理之相關訓練,以及衛生政策、二代健保與新版CPR等宣導。
3.協助緊急醫療救護、復健醫療、長期照護、精神醫療,及血液供輸等特殊醫療服務系統人員培訓。
  
推動民眾政策宣導及衛生教育方案
 
1.協助宣導社區醫療群、社區公衛群、二代健保與相關衛生醫療政策工作。
2.建立民眾珍惜健保資源、正確就醫觀念及用藥、自我健康管理、新版CPR、加強癌症防治、中老年病防治、自殺防治、生物安全防護概念與器官捐贈宣導等。
3.配合推動衛教門診及制度。
  
其他區域輔導及醫療資源整合配合事項
 
1.推動全人醫療照護,加強初級照護、二級醫療與三級醫療、復健醫療、老人整合性醫療服務、老人長期照護與安寧照護等醫療機構之資源整合。
2.協助推動緊急醫療救護、偏遠地區與山地離島地區醫療、復健醫療、長期照護、精神醫療(包括加強推動自殺防治、憂鬱症共同照護網及精神病患社區關懷照護計畫)、血液供輸及癌症照護品質等特殊醫療服務。
  

雲林縣衛生局112年度責任衛生局(執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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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5)5373488#16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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