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 協助辦理各類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及醫院內非醫事人員教育訓練等課程 |
| 一、 | 重點事項: | | 1. | 協助與協調區域內衛生局,建立並執行區域內執業之各類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現況之督導考核作業。 | 2. | 協調與規劃區域內各類醫事人員(如藥事人員、護理人員、醫事放射人員、醫事檢驗人員、物理治療人員、職能治療人員等)之繼續教育課程,並應加強各類新進醫事人員職前訓練。 |
| 二、 | 配合事項: | | 1. | 辦理醫院內非醫事人員教育訓練活動,例如新版CPR、傳染病、中老年病(如糖尿病、心臟病、中風、腎臟病等)、癌症篩檢與照護、安寧緩和醫療與院內感染、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職前訓練)及生物安全防護與應變等議題,並輔導醫院建立職前訓練查核表。 | 2. | 辦理醫療機構負責醫師及相關主管熟悉管理機制、以病人為中心、病人安全作業與醫學倫理之相關訓練,以及衛生政策、健保政策與新版CPR等宣導。 | 3. | 協助緊急醫療救護、復健醫療、長期照護、精神醫療,及血液供輸等特殊醫療服務系統人員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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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輔導醫療機構促進病人安全 |
| 一、 | 重點事項:辦理病人安全標竿學習課程。 | | 1. | 標竿學習之課程內容應參照下列之配合事項,並至少應包含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及手部衛生等項目。 | 2. | 標竿學習課程至少應超過6小時,其中參訪行程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 3. | 上半年度醫療區域應選取至少一家醫院辦理區域內各醫院之標竿學習課程;下半年度,每縣市應至少選取一家醫院辦理該縣市內各醫院之標竿學習課程。 | 4. | 各醫療區域應訂定本年度區域內各層級醫療院所應完成標竿學習之比例與進度,並於期末報告表列完成進度。 |
| 二、 | 配合事項: | | 1. | 輔導醫療院所落實執行安全作業指引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98年度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包含:提升用藥安全、落實醫療機構感染控制、提升手術安全、預防病人跌倒及降低傷害程度、鼓勵異常事件通報及資料正確性、提升醫療照護人員間溝通的有效性、鼓勵病人及其家屬參與病人安全工作、提升管路安全等。 | 2. | 辦理洗手活動之宣導,尤應落實加強宣導醫護人員與病人接觸前應落實洗手。 | 3. | 輔導醫療機構建置內部事件通報制度與危機管理機制,協助推展標準作業程序。 | 4. | 辦理各類醫事人員重視病人安全及提升醫療品質之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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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建構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模式 |
| 一、 | 重點事項:辦理醫療品質標竿學習課程。 | | 1. | 標竿學習之課程內容應參照下列配合事項,並至少應包含以病人為中心之整合性醫療、團隊醫療、醫療友善環境等項目。 | 2. | 標竿學習課程至少應超過6小時,其中參訪行程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 3. | 上半年度醫療區域應選取至少一家醫院辦理區域內各醫院之標竿學習課程;下半年度,每縣市應至少選取一家醫院辦理該縣市內各醫院之標竿學習課程。 | 4. | 各醫療區域應訂定本年度區域內各層級醫療院所應完成標竿學習之比例與進度,並於期末報告表列完成進度。 |
| 二、 | 配合事項: | | 1. | 辦理以「病人為中心」教育訓練,以加強醫療機構醫事人員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重視品質觀念,並落實執行。 | 2. | 輔導區域內醫院建立「跨科別」與「跨專業」之整合性醫療服務。 | 3. | 輔導區域內醫院加強醫病溝通及醫療團隊合作之訓練,推展團隊醫療模式。 | 4. | 組成醫院輔導團隊,尤應協助地區醫院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符合新制醫院評鑑基準規定,通過定期不定時追蹤訪查,以改善各區域之醫療品質及服務水準。 | 5. | 提升身心障礙者、弱勢族群及外籍人士等醫療照護品質。 | 6. | 辦理性別平等、保護病人隱私、醫療指標等項目之教育訓練,提升醫事人員醫療照護品質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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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 提升醫療照護品質 |
| 一、 | 協助協調區域內衛生局執行督導考核,並將下列重點事項納入督考指標。 | 二、 | 重點事項: | | 1. | 落實醫院評鑑基準項目,輔導醫院提升醫療品質。 | 2. | 建立基層醫療品質評核制度,強化診所醫療品質。 | 3. | 推廣電子病歷制度,建構健康照護數位化及醫療紀錄無紙化作業模式。 | 4. | 協助推廣醫院施行出院準備服務計畫,建立病人住院日審查制度,推動重症、難症病患及結核病個案等出院後之個案管理。 |
| 三、 | 配合事項: | | 1. | 加強醫事機構作業品質,促進醫事機構品質機制之健全運作。 | 2. | 擴展以實證醫學為基礎之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改善措施。 | 3. | 輔導醫院建立以「病人為中心」之服務團隊。 | 4. | 其他各項提升醫療品質活動及計畫,例如全面品質管理方案、品管圈/醫品圈活動方案、學習型組織方案、臨床路徑與實證醫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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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 強化社區醫療體系與雙向轉診制度 |
| 一、 | 重點事項: | | 1. | 強化基層院所橫向合作機制,建置區域性臨床檢驗中心、社區藥局、社區防疫與保健門診等,以促進基層醫療資源整合。 | 2. | 加強控管醫療資源分布、強化病床使用效益,建立區域內病床資源協調機制。 | 3. | 利用轉診轉檢資訊系統,修訂「雙向轉診轉檢作業要點」及「雙向轉診轉檢之醫療機構手冊」,建立區域內轉診作業規範,協助醫療區域執行雙向轉診作業。 |
| 二、 | 配合事項: | | 1. | 協助組成區域共同照護及社區志工網絡;尤其因應登革熱或禽流感之可能入侵,加強平時防疫之模擬演練,落實發揮社區防疫功能。 | 2. | 運用基層醫療品質訪查基準,辦理社區醫療群之診所及衛生所之實地訪查。 | 3. | 輔導地區醫院參與社區醫療,加強與診所醫師建立聯合執業共同照護模式。 | 4. | 加強基層診所醫師與醫院垂直整合,建立診所醫師轉介病人至醫院診治後,轉回診所之後續追蹤機制。 | 5. | 協調區域內各級醫療機構辦理雙向轉診、轉檢制度,並訂定目標值、定期檢討及評估歷年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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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 辦理區域輔導暨資源整合計畫績效評估 |
| 一、 | 辦理98年度區域輔導暨資源整合計畫績效評估。 | 二、 | 研議醫療區域辦理98至101年之區域輔導計畫績效評估策略,建立成效評比模式。 | 三、 | 所作之跨年度報告,各計畫項目應分列質性與量化績效評估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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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 其他區域輔導及醫療資源整合配合事項 |
| 一、 | 推動全人醫療照護,加強初級照護、二級醫療與三級醫療、復健醫療、老人整合性醫療服務、老人長期照護與安寧照護等醫療機構之資源整合。 | 二、 | 協助推動緊急醫療救護、偏遠地區與山地離島地區醫療、中老年病共同照護網(如糖尿病等)、復健醫療、長期照護、精神醫療(包括加強推動自殺防治、憂鬱症共同照護網及精神病患社區關懷照護計畫)、血液供輸及癌症照護品質等特殊醫療服務。 | 三、 | 建立民眾珍惜健保資源、正確就醫觀念、自我健康管理、加強癌症防治、中老年病防治、新版CPR、自殺防治與生物安全防護概念與器官捐贈、醫療品質資訊公開宣導等。 | 四、 | 加強輔導醫療院所建立院內感染控制制度、化學治療安全及新興傳染病防治與生物安全防護與應變等。 | 五、 | 辦理基層醫師繼續教育及輔導基層醫師接受全人醫學繼續教育成為家庭醫師。 | 六、 | 其他協助辦理本署相關活動與相關醫療政策工作,如:「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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