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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07年度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需求說明書

壹、背景說明(計畫緣起):

為利醫療資源整合,本部於「第八期醫療網計畫」(計畫期程:民國106年至109年)中,規劃辦理「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將全國劃分為6大醫療照護區域,於各醫療區域,委託1家責任衛生局,擔任本計畫之功能性行政作業單位,並作為區域內醫療資源整合對話與協商平台,協調區域內各項資源,建立健康照護支援體系。107年度計畫重點係延續106年度計畫,依據衛生醫療政策需要,加強協助區域內醫療院所落實推動分級醫療,建立並發展完整性、連續性照護及雙向轉診網絡作業模式,以及規劃區域內各類醫事人員及醫院行政人員繼續教育及相關訓練活動。

醫療網分區方式如下:

  1. 臺北醫療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金門縣、連江縣。
  2. 北區醫療區: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
  3. 中區醫療區: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
  4. 南區醫療區: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
  5. 高屏醫療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6. 東區醫療區:花蓮縣、臺東縣。

 

貳、計畫執行工作內容(或規格內容說明):

一、計畫執行內容:

本計畫將依現行醫療網分區方式,每區委託1家衛生局擔任各區責任衛生局,於6大醫療區域共計委託6案。計畫各項工作內容,應由責任衛生局會同該區域內其他衛生局及健保業務組等相關合作單位共同擬定,並就區域發展特色,研提完整之計畫書,且可依計畫目的及區域內需求,增加工作項目,所增加內容如經審查確認為對本計畫有實質效益者,將可於審查作業獲得適當加分。各工作項目若有協辦單位(機關),應一併列舉於計畫書中。

 

計畫工作項目如下:

(一) 設置該醫療區域醫療網運作之功能性行政單位:

  1. 與醫療區域內各衛生局、健保業務組主管等醫療行政相關機關、醫療機構、醫事團體、及相關社區機構等建立業務聯繫管道,並定期辦理聯繫會議,檢討業務成效。
  2. 配合本部業務需求,參加相關業務聯繫會議,推動規劃辦理強化區域內醫療資源運用效益及輔導醫療機構提升服務品質等相關事項。輔導區域內醫療機構提升服務品質:

 

(二) 各醫療區域均應辦理下列指定工作,另視所在醫療區域需求,得自選1項工作辦理;自選工作不限下列項目,且不得與本部其他計畫內容重複:研訂計畫主題:目標之訂定應以病人為中心,需兼顧可行性及有效性,並設定可測量性之結果指標,作為衡量目標之依據。

  1. 依前一年度計畫盤點區域內相關醫療資源運用情形,辦理輔導醫療機構結合基層診所及社區資源,建立出院後繼續照護管理機制,及推動整合性照護、建構雙向轉診網絡機制,賦予基層診所相對功能,以提供民眾連續性、完整性的在地化醫療服務之執行情形,進一步研析執行前開計畫遭遇之相關問題,並研擬具體改善策略、訂定評核指標,及預期計畫達成目標,並於期末檢視指標達成情形,作為下年度研提計畫之參據。
  2. 輔導轄區100床以上之醫院均成立醫療糾紛關懷小組或類似機制,及時對醫院員工、病人及家屬關懷、溝通、協助,並實際運作;另輔導診所及99床以下之醫院建立與專業團體協助提供關懷服務之機制,幫助機構及時妥善處理爭議事件。進而綜整及分析前開各該機制之實際運作模式、達成情形及評核執行成效等。

(三) 規劃辦理上開工作項目,請於計畫書中參酌研訂計畫主題;2.研擬作業規範;3.訂定檢核表單;4.辦理服務訓練;5.計畫執行查核;6.確認改善情形;7.計畫成果評核;8.未來規劃具體建議等架構項目(流程)撰寫內容,並具體呈現辦理方式及期程。

(四) 臺北區應辦理全國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年終成果發表會,展現各區域計畫執行成效,提供各醫療區域之溝通與意見交流機會。會議之議程、專題演講主題與講師名單、討論提案、出席人員與機構、及相關發文資料等,應先經本部同意,開會通知則由本部寄發。

(五) 協助辦理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及非醫事人員教育訓練:

  1. 對象:所屬醫療區域之醫事人員及非醫事人員。
  2. 所辦理之課程應開放給所屬醫療區域之醫事人員及非醫事人員參與,且協助申辦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作業,若有需要亦請協助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得視各醫療區域需求,選擇辦理教育訓練課程內容,並得與區域內各衛生局及醫事團體等合作規劃辦理。所辦理課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1. 辦理全人照護教育訓練課程至少2場次,以人為中心,提供全人(包括生理、心理、社會及心靈層面)、全民基本保健醫療(包括預防保健、疾病診治、長期照護及安寧照護)的照護系統,以達落實「全人健康照護」之理念。授課對象以參與中央健康保險署社區健康照護相關計畫之基層醫師為主要目標族群。
  2. 輔導社區醫療機構提供安寧緩和醫療服務,辦理生命末期臨終照護及安寧緩和醫療相關課程,並鼓勵衛生所或偏遠地區基層醫療人員取得健保安寧居家療護乙類資格,了解生命末期照護,醫病關係的建立與溝通能力的重要性。
  3. 辦理高齡醫療照護與相關預防保健及提升老人保護責任通報敏感度等教育訓練,建構高齡長者健康守護網。各區受訓人數應達50人以上。
  4. 辦理各類醫事人員之性別教育(包含尊重多元性別)課程與病人隱私權維護相關法規落實,並使其瞭解國際公約及世界衛生組織之性別主流化策略,以利性別友善醫療。

(六) 配合法規或政府政策推廣、輔導或宣導項目,並至少辦理2項

  1. 強化民眾急診五級檢傷及正確分級醫療之概念,包含考量特定需求族群(身心障礙者、新住民及高齡者等弱勢族群),提供具無障礙設施、多國語言及高齡友善等醫療院所就醫資訊,並宣導珍惜急重、難症醫療資源,避免造成急診壅塞及醫療機構大型化,以維護急重、難症病人的醫療照護品質。
  2. 為改善醫師勞動條件、維護民眾就醫權益及確保醫療體系健全發展,加強輔導醫療院所遵守「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將醫師工時之限制、職業災害、保險條件、休息/休假規定等,訂定定型化契約。
  3. 為防制醫療機構暴力事件,應依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辦理相關事宜,並辦理教育訓練課程及民眾推廣活動等。
  4. 辦理病人自主權利法及心臟死後器官捐贈相關宣導活動,鼓勵國人提升尊重病人醫療自主及器官捐贈觀念。
  5. 辦理醫療院所手術煙霧危害預防之標竿學習或經驗分享,藉以推動醫療機構間,對於手術煙霧危害預防措施之相互提升。
 

雲林縣衛生局112年度責任衛生局(執行中心)

地址:64054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

電話:(05)5373488#16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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